11. 第 11 章_魔龙她和公主he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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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第 11 章

  第二天一早她醒过来看向外面,外面竟然早就下起了瓢泼大雨,雨水噼里啪啦的从洞口飘进打在水潭上。

  哈根蕾丝趁机把水潭里的水都给弄了出去,再让雨水落在干净的坑底。

  雨水很大还带着浓浓的雾气,站在洞口都有些看不清底下的树林长什么样。

  大清早被雨水和打雷的声音吵醒的艾微丽丝抱着被子爬起来,发现一旁的火堆竟然还是燃烧着的。

  她这才想起她已经出了皇宫,来到了迷幻森林,然后遇到了哈根蕾丝的事情。

  “哈~”

  伸了一个懒腰,艾微丽丝爬起来,却被暴雨带来的清凉给冻了个哆嗦,靠近火堆烤了烤手,看着一旁堆的柴火,感叹哈根蕾丝的机灵。

  艾微丽丝搓搓胳膊询问道:“你昨晚没睡啊?”

  哈根蕾丝拿出两套洗漱用品:“睡了,醒的早。”

  接过洗漱用品,艾微丽丝叹息:“那你也醒的太早了吧,嘶,这下雨后天气好凉啊。”

  哈根蕾丝用竹杯从坑底打了一杯水走向洞口,道:“森林里一向这样,要是冷就别从被窝里出来了,人类好像不太抗冻。”

  作为巨龙,这么一点雨和温度对她不会有太大的变化,毕竟巨龙虽然鳞片冷,但是鳞片下的肉/体还是非常的火热的。

  她们不怕寒冷,有的巨龙甚至还非常的热爱寒冷的地方。

  根据龙族史记记载,在三十万年前,天地初开,巨龙的龙岛冰雪一片,那时的巨龙为了抵抗寒冷,进化出了一身的皮毛。

  后来因为巨龙的辛勤开荒,这才在三万年的时间里,逐渐的把龙岛开发成现在繁华和温暖的模样。

  而随着时间而去,巨龙身上的容貌再次蜕化而去,又成了鳞片的模样,只是偶尔还是会有那么一两只带毛的巨龙出生,不过比例很少。

  只是对比起人类的大陆来说,龙岛的温度还是低一些的,哪怕是最炎热的夏天,那也是令人浑身舒适,让人舍不得离开的存在。

  只是冬天比较冷,大雪会覆盖龙岛的每个角落,让整个龙岛进入休眠期。

  所以对比起龙岛来说,哈根蕾丝更加不能适应这炎热的大陆。

  两人洗漱完呆在火堆边,哈根蕾丝拿出水果和最嫩的小野金兔肉,名字就像它的肉一样,它浑身金黄,看起来就跟金币一样。

  “这是……”

  艾微丽丝艰难的认了一下,不敢置信的道:“兔子肉?”

  “是的。”

  哈根蕾丝找出昨天没用完的调料学着昨天艾微丽丝的动作把兔肉按摩了一番,然后串起来架在了火堆旁,大火的火苗轻微的扫过兔肉的表皮,缓缓的把兔肉烤干,烤成焦褐色,散发出浓郁的香气。

  虽然这样烤比较慢,但是鼻子敏锐,巨龙也能把握一些火候了,这次烤出来的兔子特别完美,除了辣了一点外,其余的都完美。

  金黄的兔皮撕开是它金黄的肉,随后它的内脏是粉色的,当然,内脏都被丢了。

  哈根蕾丝撕了一个大兔腿给艾微丽丝,自豪道:“尝尝,这次肯定好吃,我都闻到它熟了。”

  “而且这是最嫩的小野金兔,它的肉质比所有肉都好,主要是软,比较适合人类的牙口。”

  艾微丽丝用自己的木头小碟子装下大兔腿,看着面前冒着热气,还带着好闻味道的兔子,疑惑道:“你昨天不还不会做菜吗?”

  昨天还烤羊肉烤成了碳坨坨呢,今天怎么就厨艺进步这么大了?

  “跟你学的,你教的不错,随便弄弄就好吃了。”

  这可能就是天赋吧,艾微丽丝想。

  哈根蕾丝一手揪下兔头,一口啃掉了兔子特别一只耳朵。

  艾微丽丝看着那黄澄澄的耳朵,吞咽了一下口水,不知道耳朵是什么味道。

  身为公主,她还真没吃过兔子耳朵,这种东西都不会出现在她的餐桌上。

  哈根蕾丝察觉到她的视线,晃晃手:“你也想吃吗?”

  艾微丽丝:“可、可以吗?”

  “给你。”

  哈根蕾丝直接把手伸过去,她手里正是熟透只剩一只耳朵且表情狰狞的兔头。

  看着那表情,艾微丽丝于心不忍了,这要吃起来不会痛苦吗?

  哈根蕾丝歪歪头,疑惑道:“不吃吗?”

  艾微丽丝不停的吞咽口水,内心疯狂挣扎要不要接过来,这玩意儿虽然看起来痛苦,但闻起来香啊,要是不看表面,其实还行?

  最终,她鼓起勇气对着兔耳朵咬了下去。

  兔耳朵多是软骨,咬起来咯吱咯吱作响,但小野金兔本身就带着一股独特的芳香,这种香味吃起来让它不止不腻,反而还有种越吃越上头的感觉。

  艾微丽丝的眼睛逐渐亮了起来,她从没觉得兔子这么好吃过,又香又脆,加上辣椒还带着辣味和孜然的香味。

  看着人吃完了兔子耳朵,哈根蕾丝把手伸回来,重新吃起了剩下的肉的部分,艾微丽丝舔舔嘴唇,然后抓起大兔腿就开始啃。

  这兔子肉果然好吃,外皮焦香带着微微的脆,而且这肉是真的很软,哪怕是烤出来的,但它的肉依然是轻轻一撕就掉了,让人非常的怀疑它是怎么在烤的时候紧紧贴在骨头上的。

  并且这肉跟骨头之间的粘合度不大,非常容易全部脱骨。

  这小野金兔就是奇怪,艾微丽丝心想,这种好东西,怎么就从来没有人类发现过呢?

  小野金兔属于大陆比较罕见的野兽,一般生长在龙岛的山脉里,其它的山脉很少见,并且只在山脉深处出现。

  它们擅长奔跑,并且以肉为食,是妥妥的肉食动物,基本没有一点的兔子性格特点,它们面对猎物非常的凶猛,一口尖锐的牙齿让大部分中小型动物都不敢对它们下手。

  而且它们非常的有团结精神,经常组团对野象之类的下手,它们可以一口咬破大象的皮肤,并且因为体积小,爆发力高,成群结队的时候,就连凶猛的狂狮,单只见到它们都得思考着能不能偷袭成功。

  因为一旦不成功,狩猎者和猎物的身份就会调转过来。

  不过小野金兔没有什么家庭意识,一般今年跟这个生一窝就走,明年跟那个生一窝就走,十分没有节操。

  不过也因为它们没节操,并且和兔子一样非常能生,一年能生三四窝,一窝最少能有十几只,所以目前还未绝种。

  听完哈根蕾丝的解释,艾微丽丝嘴角抽抽,这的确没有节操了一点,不过这不影响它的味道。

  哈根蕾丝:“你要是喜欢,下次我可以带活的给你看,不过你不能太靠近它们,会受伤。”

  艾微丽丝:“你很容易抓到它们吗?”

  哈根蕾丝自豪的道:“那当然了,比速度,它怎么可能比的过我们巨……巨兽!”

  差点再次暴露自己,哈根蕾丝立刻转移话题:“其实小野金兔外表和普通的兔子没啥区别的,它们的皮毛很丑,只有单色的白色,一般人很难分辨出来它们和真正的兔子的区别。”

  艾微丽丝好奇的问道:“那该怎么分辨出它们呢?”

  “小野金兔的尾巴很长,跟老鼠似的,不会卷起来,它只是因为外形像兔子才被叫做兔子,不过普通的人类遇上它们没有胜算。”

  这话哈根蕾丝可是没有任何贬低的意思,她只是实话实说,毕竟那是能刚雄狮的物种。

  “原来是这样啊,那遇上它们只能跑吗?”

  “跑不过,除非你有翅膀,可以飞。”

  艾微丽丝虚心求问:“那怎么才能对付它们呢?”

  “爬树吧,超过五米高的高度,它们就抓不到你了。”

  小野金兔毕竟身材娇小,只要高过它能够跳到的最高高度,那就没有危险了,毕竟它们的四肢跟兔子一样,并不适合爬树。

  艾微丽丝:“……”

  都跑不过它们了,爬树可以一瞬间五米吗?

  哈根蕾丝很快就话音一转:“不过你不用怕。”

  艾微丽丝:“为什么?”

  哈根蕾丝伸出手,拿出一只骨哨递过去:“你要是跟我分开了,遇到危险了,就吹响它。”

  “这种骨哨吹出来的声音,人类听不到,只有巨……”

  哈根蕾丝一顿,不自然的道:“只有巨兽可以听到,巨兽听到后,不管是哪个巨兽,都会去帮你。”

  嗯,不管是哪个巨龙听到,都会从骨哨的暗音中听出自己的龙鸣,这样最近的巨龙就会过去救人了。

  骨哨纯黑色,看起来跟变异的海螺似的,只是上面刻着一圈又一圈的龙纹,骨哨最中间刻着一扇翅膀。

  说是骨哨,其实它是用巨龙褪下的幼角做成的,它是巨龙送给自己最想送的人的最珍贵的礼物。

  哈根蕾丝毫不犹豫的把它送给了自己的人类,她觉得,不会再有比自己的人类更想送的生物了。

  这人类可爱,漂亮,最重要做的一手好菜,而且还很温柔,会叫自己自己上床睡觉,她妈都没叫她一起上宝石堆上睡过觉。

  哈根蕾丝压制着自己内心的欲/望,好想化为原型把她从头到脚舔一遍,沾上自己的气息,不再让任何龙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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