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一天_他的独占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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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天

  呐,你知道吗,真正相约的时间是明晚十二点噢。陈落珩不厌其烦一次次点燃,小野躺在一旁,身上盖着陈落珩的外套。

  她坐在旁边,检查他的伤口。

  肩部、腹部、背部皆有抓伤,她用清水擦拭伤口,消毒,包扎,一气呵成。

  小野昏迷不醒。

  感到痛的时候也会皱着眉头,轻轻呜咽。

  陈落珩专注着做着手里的事情。

  急救箱里的纱布用得差不多,这代表如果以后受伤了将会很棘手。

  等全部整理完差不多到了后半夜,陈落珩用手背擦了擦黏湿的额头,将一旁的木头丢进火堆。

  为了看护小野,她一夜未眠。

  第二天太阳还没出来,独眼虎就醒了。

  它来到小野的面前,低头闻了闻他的身体,有一股刺鼻的酒精味。

  陈落珩默然的看着它。

  储备的肉昨晚都给了它,现在……她看向小山洞里的黑色背包,那里也只有饼干和能量条。

  独眼虎转过身,缓慢的朝着森林里走去。

  陈落珩低下头,她用手探了探小野的额头,万幸的事他没有烧。

  小野睡得很安稳。

  昨晚上陈落珩只做了简单的整理,他身体有些地方仍旧有污泥。

  她拿起一小块纱布,浸了水,缓缓擦拭他的身体。

  大约中午的时候,独眼虎回来了。

  它叼着一头已经被咬死的羚羊,放到了陈落珩旁边。

  没有多做停顿,转身离开。

  这是一头成年的羚羊,如果只有陈落珩一个人,估计一周都吃不完。

  而独眼虎后面也没有再回来。

  三天之后,小野终于醒了。

  他这一次昏睡三天三夜,醒来时,伤口还在隐隐作痛。

  陈落珩刚刚从海里出来,她忽然现那个坐起来的身影,轻呼一声立马套上衣服。

  小野揉了揉眼睛……

  手上还缠着绷带,他打了个哈欠,环顾四周。

  ……肉?

  他看到了树叶上被切分好的羊肉,咽了咽口水。勉强蹲起来,他开始整理木堆。

  小野掌握了最原始的点火技巧,打火机已经用的差不多,最近几天陈落珩也是用的其他办法。

  火苗渐起,小野将串好的肉拿来烤,微微抬头,就看到陈落珩走了过来。

  她的脸微微泛红。

  看到小野醒来当然开心,但是她不确定自己刚出海的1uo体,他有没有看到?

  以前洗澡都是趁小野外出打猎。

  他每次都会去蛮长的时间,完全不用担心被撞见。

  陈落珩只穿着牛仔短裤,和简单的衬衫。因为身体没干就穿上了衬衫,胸前湿了一大片,看起来更像是□□。

  她蹲在火堆前,素净的脸蛋像刚剥壳的鸡蛋,光滑白嫩。

  在荒岛大部分时间都在绿荫里,现在又有了小房子,就更不容易被晒。

  再加上她原本的皮肤就偏白,来到荒岛8o天,也只比之前黑了一点。

  但在黄种人群里,依然属于较白的那种人。

  尤其和小野坐在一起,鲜明的对比……

  少年并不黑,而是一种常年生活在海边的健康的小麦色。

  许多杂志上的男模都是这种肤色。

  小野全神贯注的盯着烤肉,在陈落珩检查他伤口的时候,一动不动非常乖巧。

  伤口全部结疤……

  应该没什么大碍,再过一段时间就会全部愈合。

  还好小野身手敏捷,大多都是爪子的擦伤,如果不小心被咬了一口……肯定会被连皮带肉一起撕掉一大块!

  “小野,后面暂时先别打猎了。”陈落珩一边拧着头上的水,一边说道。

  少年将手中半生不熟的肉递了过去——“吃。”

  陈落珩笑了,道:“你吃吧,我还不饿。”

  小野饿坏了,他狼吞虎咽吃了起来,看他这生机勃勃的样子,这几天陈落珩悬着的心可算着地。

  她在思考着后面的生存问题,丛林里野兽众多,她百分百不会再去。

  小野的话伤口好了之后,取水打猎相对来说没太大危险。

  陈落珩见识过他的度,他如果真的跑起来,没有野兽能追上。

  只要她别出事,少年就绝对安全。

  后面几日小野都在养伤。

  陈落珩每天都教他说话、写字。甚至他已经可以写日记,只不过用圆珠笔的时候字体写得歪歪扭扭。

  他写的日记都很简单,陈落珩看他兴致足,便让他连续写了好几天。

  ——今天吃了烤鱼,好吃。

  ——风很大。

  ——我想吃月亮。

  ——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

  他每天的日记都只有一句话。

  天气,心情,还有陈落珩教他的童谣。

  再后来,日记就变成了……

  ——落落好看。

  ——落落好好看。

  ——落落真好看。

  ——落落最好看。

  陈落珩看到日记的时候脸微微一红,最近在教他学习分辨美与丑。

  在小野的眼里,陈落珩就是美的代名词。

  小灰狼走后,偶尔觉得寂寞。

  日子如流水般消逝……

  每天只要有空,陈落珩就会点燃火堆,期待着能被路过的船只或者飞机看到。

  但是,日复一日,陈落珩一直没有等到期待看到的场景。

  在荒岛生存的第126天。

  堆砌的小房子依然坚固,阻挡了不少风雨。

  因为气候问题,这边没有凛冽的寒冬。

  但温度下降的时候,单凭一件外套还是无法抵御寒冷。

  偶尔可以捡到有用的东西,甚至一些不合身的衣服。

  小野因为狩猎的缘故,不适合穿束手束脚的衣服,依然只用树叶遮体。

  有一天回来,他带了一张米黄色的皮毛。

  陈落珩分辨不出是什么动物,毛色柔软,摸起来舒服。

  她把它做成了围脖,给小野圈上。

  平静的生活让两人培养了许多默契。

  小野认识的字越来越多,他偶尔会说话,大部分时间喜欢在地上写。

  有的时候可以跟陈落珩“聊”很久。

  为了以防万一,陈落珩和小野一起做了木筏。

  她总是梦到小窝被成群的野兽侵袭,如果真的生那种事情,她和小野至少能够先到海上避难。

  这天,小野蹲在海滩旁用贝壳写字。

  远远地,他看到了一个庞大的东西浮在海面上……

  陈落珩在小木屋里歇息,少年连忙跑了过去,将她拉起来。

  陈落珩迷迷糊糊的爬出去,顺着小野指的方向,她看到了一艘巨大的游轮。

  野猪的叫声越来越虚弱,它的四肢无力的挣扎着,背后蹲着一个身影。

  小野在和野猪的厮杀中,用锋利的匕割断了它的喉咙。

  这里是他赖以生存的土地,几乎每隔几天他就需要狩猎一次。

  在遇到陈落珩以后,他狩猎的次数明显增加。

  野猪死后,小野将它一整个抗了起来,朝着森林外走去。

  每天晚上他都会回到自己睡觉的地方,清晨寻觅食物,给陈落珩送去后,基本一天都呆在那边。

  现在两人熟悉了很多。

  陈落珩每天负责生火烤肉,收集淡水,他则一直保持着送猎物来的习惯。

  这些血淋淋的动物,刚开始看到还会有点恶心,后来就习惯了。

  他回来的时候,身上又变得脏兮兮。

  “果然……”

  陈落珩无奈的看着他说道:“去洗澡。”

  和小野熟了之后,她便教他清洗身体。

  可是每次晚上走得时候很干净,清晨回来,全身上下沾满了泥泞。

  不过,陈落珩想着也许他是追赶猎物的时候,才会弄得这么脏。

  直到有一次看到小野离开后,在泥坑里打滚……陈落珩才恍然大悟,他应该是传承了动物的习性。

  这样做好像能够掩饰自己的气味,会让它们心底里觉得安全。

  小时候养的小狼狗提伯斯也有这么个习惯……

  小野将身上的污垢清理干净,连同他乱糟糟的头,打湿后柔顺的服帖在脑袋上。

  他身上还穿着陈落珩用树叶给他做得“草裙”,洗干净后,黝黑的皮肤看上去更加有光泽。

  他缓缓地朝着陈落珩走去,蹲在她旁边,看着她准备今天的食物。

  烤猪肉……

  小野年纪不大,看起来也就十六、七岁的样子,鼻梁高挺,眼睛内双,眼角微微下垂,呆的时候给人的感觉尤其无辜。嘴唇略厚,青涩的同时又带有一丝坚毅。是她偏爱的那种长相。

  陈落珩第一次看清他模样的时候,愣了很久,她大概没想到小野是亚洲人。

  也不知道他一个人在这座岛上生活了多长时间,竟然连一句话都不会说。

  他蹲在火堆旁,看着陈落珩的一举一动,瞳孔里倒映出她姣好的面容。

  就像初生的婴儿对这个世界充满好奇。

  陈落珩做的每一件事他都很感兴趣,甚至会不自觉模仿。

  比如,短短的几天他已经学会了拧水瓶,串肉,烧烤等简单的动作。

  至于走路……

  他原本就会走路,只不过背脊习惯性弯曲,陈落珩空闲的时候会训练他站直。

  少年大概一米七八左右,站直的时候比陈落珩高了大半个头。

  “小野。”陈落珩喊了他一声。

  少年立即抬起头,目光灼灼的看着她。

  他对于“小野”这两个字非常敏感。

  大概是,前几次陈落珩这么喊他的时候,都会给他食物。

  他可能是误会了什么。

  “我昨天教你的话还记得吗?”

  在荒岛上做完日常准备,陈落珩会教小野说话。

  但是他很少开口。

  到目前为止,他只说过“吃”,“吃”,“吃”……陈落珩现,除了“吃”这个字以外,其余的他还真没说过。

  后来,她尝试教他练字。

  用树枝在地上画。

  这个他学得级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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